中国移动投诉无门,擅自更改客户套餐,投诉都跨年了,难道还要跨世纪? 本人持有一张2007年5月3日江西省南昌市神州行无限流量套餐。 2012年7月20号左右手机突然停机,客户打电话给移动,10086回答原因超出上网流量234.63元。客户说神州行无限流量卡。10086说系统修改15G 封顶,超出自己付费。 手机报套餐说明省内CMWAP端口上网20元包无限量。 2012年7月份通过10086投诉移动修改神州行无限流量卡上网套餐。10086客服向上面反应为借口一直拖到2013年5月份。 经过不断的投诉10086在申请2013年6月份恢复无限量套餐。(客户提供10086恢复套餐 电话录音) 关于中国法律法规:江西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管理条例》的第四十一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二)限定电信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或者拒绝电信用户使用自备的已经取得入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 (五)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 (六)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电信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复。 江西移动违反了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条。 具10086客服人员说,在南昌报纸刊登过,无限量被修改成15G封顶。不通知到客户本人,更不经过协商,绝对是单方面修改协议,属于严重违背合约的不良下作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第七十五条写明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向电信用户赔礼道歉,赔偿电信用户损失;拒不改正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处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目前多次向江西移动投诉,而江西移动不是想着如何解决用户提出的问题,而是想着如何解决提出问题的用户,不理不睬,任用户反映。 2013年5月中旬准备到南昌公安局报警。举报江西移动营销诈骗,擅自践踏中国法律法规。要求人民警察立刻抓捕等违法份子。 关于赔偿:2012年7月份超出234.63元。导致7月25号以后不能上网和打出电话。随后2012年7月份到2013年5月份。严重影响客户使用神州行无限流量卡。 超出234.6元上网费 按 消协最新理赔规定一赔三, 234.63(上网超出)*3(3倍赔偿)10*(严重影向神州行无限量卡使用10个月)=人民币7038.9元 12年7月到13年5月客户多次和移动客服和 工信部交涉,拨打新闻媒体,相关司法部门咨询等等电话。其间共造成电话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客户要求赔偿人民币15000元。 累计要求赔偿金额共人民币22038.9元整。 注明:234.63元移动公司已经垫付到客户神州行无限量卡中。同时要求客户签署15G 套餐协议。不能不给垫付。但是在客户多次投诉的情况下,没有签署15G 套餐协议。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客户愿承担 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