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7.6日购买移动电源,保修一年。2013.4月,因自动断电问题保修,现场更换一个移动电源。一个月后近日,移动电源再次出现故障,电源接口输入端(INPUT)接触不良,不能正常使用。 远成世纪工作人员解释:你这个保修过一次,这次不能保修了。 质问:商家违背电子产品保修条例 商家推诿:你这个移动电源还可以凑合使用,让先取回使用,等不通电再来。 质问:我购买产品不是为了凑合使用,我要的是正常使用,差2个月过保修期,商家如此推诿,严重不负责任。 要求商家道歉,立即更换移动电源。 因保修事情我已经送修2次,因此我要求送货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