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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捆绑套餐欺诈消费者

2013-04-06 15:46:47    吉林省    樊先生    点击:

投诉人于2012年9月27日到中国电信吉林市解放北路营业厅(解放大路德威御园正门旁)预存了1899元话费,参加被投诉人推出的存话费赠手机活动。然而之后的2012年10-11月短短两个月时间,被投诉人中国电信吉林分公司连续三次在没有告知投诉人的情况下中断、停止投诉人的电话和宽带服务。在与被投诉人交涉过程中发现被投诉人同时还存在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投诉人多次向其反映问题,但其以种种借口推拖,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一直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和满意的答复。最后连电话也不接听。被投诉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对用户的承诺,严重侵害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事实与理由: 1、被投诉人严重违反双方合同的约定,及国家规定的通信服务质量标准。严重侵害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被投诉人在为投诉人开通电信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2012年10—11月),连续三次在没有告知投诉人的情况下中断、停止投诉人的电话和宽带服务,并拒绝向投诉人提供话费详细清单,连基本账单都不向投诉人提供,后来被投诉人也发现话费存在问题,答应向有关部门反映,处理完回馈投诉人,然而至今没有下文。 2、被投诉人欺诈、误导消费者,使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被投诉人推出的存话费赠手机活动,承诺预存1899元话费,赠送2部4寸大屏智能机,8M光纤宽带3年免费。每月2部手机共消费79元即可,可享受全国通话660分钟,全国接听免费。超出部份0.15元/分钟。每月赠送120M上网流量。而被投诉人为投诉人办理的业务登记单上却没有对资费标准、计费原则及批准文号等进行详细的说明。而且在与被投诉人签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移动业务租机协议书》上确写月最低消费129元。投诉人对此提出疑问,被投诉人的服务人员说,你只要每个月消费79元就行了,另50元公司每月初返给用户,登记单只是开通电话,宽带以及亲情号码业务。在后来得知,其所谓的公司每月返的50元,是用我预存的1899元逐月返还,而不是通常理解的电信公司赠送。实际上该项服务最低消费129元。而且被投诉人对宽带也没有依其承诺实行免费赠送,而是按日计时收费,造成每月投诉人实际需要支付209元费用,与被投诉人在活动办理时承诺的每月只需79元相差很大。后来被投诉人又说每月将扣掉的80元宽带费用每月月初以补偿方式返还投诉人。然而这并不能改变投诉人每月需支付209元的事实。即便如此,表面上“钱”又返还给消费者,实际上擅自设置了消费者每月都要先行支付费用的附加条件(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这与通常意义的免费赠送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且被投诉人在签约时并没有告诉消费者。上述可见,被投诉人严重的侵犯了投诉人合法权益。(“每月将扣掉的80元宽带费用每月月初返还”还只是被投诉人服务人员口头辩解,并没有给消费者提供详单以及任何有效力证明。) 3、被投诉人对宽带和电话擅自进行了绑定服务。 投诉人在与被投诉人交涉过程中发现,被投诉人擅自对宽带和电话进行了绑定,一旦发生欠费同时中断宽带和电话的网络服务。被投诉人在没有告知投诉人的情况下,擅自对宽带和电话进行了绑定,被投诉人的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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