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3月15号在湖北松滋市联通合作营业厅购买一部魅族mx2联通合约机,在次日,也就是3月16号手机发生性能故障,当时致电联通10010表达了要求退货的意愿,当时10010客服人员表示合约机不能退货,只好无奈选择返厂换新机,手机在3月16号返厂后直到3月29号新机才换回来,换回来的新手机过了两天也就是3月31号再次发生性能故障再次致电10010表示要求退货,10010表示还是合约机不能退货,所以手机于3月31日再次返厂换新,手机于4月12日更换新机回来,可是换新回来的手机于4月20号再次发生性能故障返厂换新,手机返厂后本人真的表示崩溃,于是找了当地工商局咨询合约机能不能退货,工商局表示,合约机完全可以退货,于是本人立马致电魅族公司要求把换新改为检测后原封返回同时出具检测报告单,魅族公司于4月26号尊重本人意愿,将手机检测后原封返回同时加上手机故障检测报告单,在这里真心表扬魅族售后服务做的真心好,当魅族公司不遗余力的解决问题的态度于联通公司的不作为真的形成鲜明对比,现在本人强烈要求联通公司由于自己的不作为,不履行国家手机三包政策,造成这样的后果,应该承担起自己该承担的责任,我现在要求,一,退货,二赔偿手机返厂的快递费用,因为三次返厂中有两次快递费用是我出的,贴膜损失,三道歉,必须要给我,也要给所有合约机朋友一个解释,为什么你们说合约机不能退货,为什么不执行国家三包政策,难道要让我们消费者每次上联通公司都要带上工商局吗?这个真心需要解释,下面附上三个手机的条码,sn号,现在三个手机都是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