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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人的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一个业务一年非法敛财1.2亿!

2013-04-25 17:58:11    广东省    谢先生    点击:

吃人的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一个业务一年非法敛财1.2亿! 我是广东省电信公司深圳分公司用户,争议号码为:153-387-1****。 申诉的内容和理由如下: 我在2010年开始购买使用该公司的这张“华夏风套餐” 卡,该公司在宣传资料上表明,此用户卡套餐是0月租的。默认赠送3个月的彩铃服务,里面也写明了赠送到期后如果继续使用需要收费每月5元。 可是自从我使用了这个号码到现在为止,该公司在没有经过任何电话或者短信的确认的情况下,直接默认我继续使用此“赠送服务”,一直扣费此彩铃费用。因此导致我的话费被多扣导致提前欠费,进入了所谓的“冷冻期”。 在被我发现这个问题后,就以此为理由向该公司投诉,要求恢复使用此号码卡,一开始该公司拒绝了,后面经过多次投诉,惧于我公开他们非法收费的这个事实,就答应让我重新使用这个号码, 并且在2013.4.12号213133话务员用075510000号码通知我说此号码已经可以重新使用了,叫我去统建楼营业厅去办理就可以了(注意:我一再跟话务员确认周末是否可以办理,她说不可以, 只要在工作日过去就可以了,并没有提到我必须在几天之内过去办理之类的附加要求条件),结果我在2013.4.25号前往该营业厅办理的时候居然说该号码已经是空号,无法办理,于是2013.4.25再次投诉,该公司213169工号的客服人员居然跟我说号码必须 在4.22之前前去办理,现在已经销户了!!! 试问:刚刚在前一周才通知我说可以办理恢复使用的,结果我现在按他的要求去了指定的营业厅,又说过期了不能办理,这不是折腾人吗?这不是很搞笑的事情吗? 申诉要求: 1.重新恢复使用该号码:153-387-1****。 2.鉴于该公司的此套卡业务的扣费规则严重违反了以下规定: 2007年9月10日,信产部发布的《信息产业部关于规范部分电信业务收费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 一、未经用户同意,电信企业不得擅自给用户开通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经用户同意,电信企业免费开展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的, 在免费试用期结束后,须再次征得用户同意才能向用户继续提供服务并收费。 及当时的主管部门的要求: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协助本辖区内的电信企业做好相关调整工作; 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故请贵局对深圳分公司的此项业务进行监督处罚。 深圳分公司的华夏风业务套卡目前的发行量高达数百万张之巨(我和我身边的朋友他们 手上都还有好几张这个卡一样被违法多收费的),如果1个用户2年被多收120元,200万用 户被违法多收的费用就高达2.4亿元人民币之巨!所以事情很严重!请贵局担负起该履行的 行政职能,予以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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