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4月1日中午在乐视新浪微博平台购买了1台乐视盒子产品,总价290元,之前商家的宣传一直是现货销售,1周内安排发货;但是在完成付款后该企业一直未能发货,也未对其迟迟不发货的原因作出明确回答,在广大用户的强烈要求下才于4月7日开始发出第一批货物,并称在4周内才能完成发货;我们认为乐视这种在其所销售的产品还未生产出来的情况下,未向购买者进行说明该情况甚至以种种宣传形式误导消费者以为该产品为现货的行为,是赤裸裸的商业欺诈行为,希望有关部门能对该公司这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做出严厉查处!要求乐视即刻发货,并作出赔偿措施。 证据如下:http://bbs.letv.com/thread-83789-1-1.html 目前已经发货,请删掉本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