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购买乐视机顶盒C1S时遭到消费欺诈。 详情如下: 乐视公司在其网站和新浪官方微博大肆宣传4月1日12点可网络购买其C1S机顶盒,鼓吹承诺现货发售,并保证在一周内发货,最迟四周发货完成,现通过各种渠道及官方论坛都未见有发货时间在7日以内。其为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购买所谓的“现货”。 乐视公司承诺5万台现货,仅58分钟订购完毕,老用户及有乐码的用户不受限制购买,但12点58分乐视即宣传5万台售罄并关闭购买通道,其为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知情权。 本人于4月1日订购 1台乐视C1S,单价190元,且货款已于4月1日支付给乐视公司。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已于乐视公司达成购买合同,但时至今日,乐视公司未能按约履行合同,订单显示还未发货,亦无短信物流单号。 乐视公司无现货的情况下谎称有现货,并承诺7日内发货现在都13天了还未发货,造成大量消费者不知情而购买其乐视C1S,现特此投诉乐视公司,要求公司明确告知目前状况,还消费者知情权,并要求赔偿我双倍货款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