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公司)购买乐视机顶盒C1S时遭到消费欺诈。事情详情如下: 乐视公司在起网站和官方新浪微博宣传4月1日12点可网络购买其C1S机顶盒,鼓吹承诺现货,并保证在一周内发货。本人于当天购买两台c1s合计580元,并支付货款给乐视网,后迟迟未见其发货,今天距离4月1日已经7日,通过各种渠道及官方论坛都未见有发货信息。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已于乐视公司达成购买合同,但时至今日,乐视公司未能按约履行合同,订单显示还未发货,亦无短信物流单号。 乐视公司空手套白狼,隐瞒库存不足或无现货的事实,造成大量消费者不知情而购买其乐视C1S,收了消费者的货款再生产,这一卑劣行为,胆大妄为,令人发指,是否涉嫌非法集资,还有待相关部门确定。现要求乐视网在其官网和媒体上醒目登出对于该事件的说明和对消费者的道歉,并且在发货之日时按照活期利率赔偿消费者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