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我在官桥电信营业厅咨询手机3G业务,营业员说不可以开一两个月就不用的,我问用一年后可以取消吗?她说可以。所以我就开通3G了,打算用这一年3G就取消,因为当时是高二,我喜欢上网问别人学习上的问题,想速度快些,由于对一个农村学生来说3G价格不低,所以就只打算用一年,既然说可以一年后取消,那就办了,一年后也差不多6月考试了。一年又一个月后,即五月的一个中午,我去营业厅找这个营业员说取消,这个营业员说用了多久了,我说一年,她说好,我帮你取消,然后,操作电脑。结果她说取消不了,接着给电脑我看,说取消不了,问这么取消不了,她说不知道。直到现在我当然知道是要20个月后才算和他期满,但是也说明那个营业员直到那时仍然不懂业务!这些营业厅都是有视频可查的!第二天下午,手机就莫名使用大量流量了,大概2小时就用了几百m,那手机我是放在家里的,所以发生这事我也是回来才知道,关机后,过几天开机后忘了关机,回来后发现手机又耗大量流量了!这次就真的超流量了。而这两次我都是可以找到不是我使用的证据的,本地人包括那个营业员都知道本镇只有一所高中,而这个高中一个月只在月尾放两天假,发生流量事件是在五月中旬,更重要的是接近高考,高三学生是完全没有假期的,下午2:30——5:00我不可能有机会上网。当然这责任也有电信的,它在3G业务合同中说会避免用户遭受什么什么损失,营造什么什么环境,但现在流量异常,短时间大量消耗甚至超出总额却没有断网保护。还有合同中并没有说谁提前终止合同要承担什么责任,只是说不享受话费赠送,话费赠送会终止。既然没有可以终止业务,我申请时为什么不帮我终止业务?当时终止了就不会有流量超限的情况了。如果保护用户利益做得好,为什么超限后不短暂断网?既然是自己的营业员不懂业务误导开通,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我要求删除欠费记录和黑名单(营业员名字可以查到,刚问客服,她说可以查到那个营业员名字,但是不能随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