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本人于2013年2月3日在昆明赶集网http://km.ganji.com/shoujihao/447378970_447380593x.htm上 看到087168588888的转让信息售价50000元人民币,因公司需要一个连号登记号码,考虑再三后于2013年2月4日下午15点左右和卖号吗的人王子{手机18987188808 。qq391916656 }经过四个电话协商好于第二天下午17点30分在滇池路南亚第一城营业厅办理过户手续,当时五就经王子介绍和68588888的机主熊伟(15368081111)在营业厅见面了,我身上因为现金不够只有人民币32000元就先支付给了,余下的6000元在后来打款到(农业银行 6228480860917184910 马春丽上,15368061111机主也叫马春丽 )于是就付了32000元给熊伟,当时在场的有五人(分别是营业厅柜台里面的办理人员李树梅和王子和营业厅卖手机的某人(不知道名字只知道电话号码13312563454)及柜台外面的我和熊伟。办理好后我还叫熊伟给我写了个收条及熊伟本人身份证作为交回公司的凭证。后在2月9日早上我叫财务去交了2100的话费,后财务把缴费单子送回公司后我才得知68588888已经有徐建英的名字改为了其他公司名称,并于当天早上想营业厅反应了此情况。 未经本人出示身份证同意签字电信就把68588888的电话移走并把2100元话费过户到他人的公司名下,经本人多次到电信营业厅协商后无任何结果,请315为我主持公道讨回公民的合法权益。特此说明 说明人:陶立志 时间: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