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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提前终止服务合约

2013-03-17 09:35:27    北京市    曹先生    点击:

本人于2012年2月15日开通手机号年包业务,并一次性趸交服务费60元年。但是中国移动却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于2012年即终止手机号(13522630425)的通信业务,并且在2013年3月还将此电话卡号再次出售他人使用。 撕毁合约,终止服务,霸王至极。 以下为中国移动在当时回复的短信通知:尊敬的客户,您已开通神州行5元卡年包业务,该申请下月生效,优惠资费为60元年,有效期截至到2013年05月底,资费优惠期到期后,将按标准资费5元月收取。 赔礼道歉,赔偿相关服务费用,恢复号码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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