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包月套餐,超出套餐内上网流量未及时提醒。根据工信部电管函[2012]2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第三条“对电信用户套餐内语音通信、短信、多媒体信息和互联网上网服务,实际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电信业务经营者应通过短信、语音、页面窗口等方式,提醒用户本计费周期内该业务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而在消费的过程中,中国联通未按规定进行通知,违反了工信部的规定。且中国联通回复,只向3G用户进行提醒,而对2G用户不提醒,要求2G用户自己查询,违反了工信部的规定,难道3G用户算用户,2G就不是用户了吗?望维护一下2G用户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