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1月15日在湖南省长沙县购买了一台中国移动HTC328T合约机,当时在黑色屏幕状态下有两个小点点,以为是亮点,本人也没 在意,随着时间推移,亮点越来越多,右边也有条个红色条纹,2月20号拿到中国移动长沙县总部检测,说屏有问题,要返厂维修, 维修要十五个工作日以上并不提供备用机,无赖之下打电话给HTC厂家,HTC厂家说手机能用的话先用着,等申请屏到了之后再过来更 换,3月09号打电话过来说屏到了,拿过去后,技术员检测了一下,说是屏有问题,但是机子显示之前解过锁,所以无法给你保修, 要换屏需要468元钱才可以更换,我真不理解,我从来没有刷过机,也没有装过系统,况且屏幕坏点问题不可能由软件造成,以此为 由不予保修屏幕实属霸王条款,因此投诉HTC公司,使用劣质屏幕,并且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望质监部门领导及各级工作人 员帮助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