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日移动公司促销。交话费赠手机活动,地址是萨尔图区百货大楼对面移动收费厅。促销员的讲解是,交话费赠手机,交599返699话费送手机一部,消费标准是大庆商旅套餐每月抵消58,公司每月返29元,用户自行缴纳29元,每月赠送150分钟,和30兆流量。超出150分钟每分钟按0.25元收取。以前我的电话是打市话一毛,长途0.15元。一个月也就30元的话务量。办理后电话费超值,咨询10086后,得知超出套餐赠送的150分钟后,是用户自行缴纳套餐赠送150分钟以外的费用。由于促销员的介绍疏忽我现在要求更改的套餐,移动公司不予受理,说:“促销员没介绍清楚你怎么不看看协议单,当时排队缴费的人多,促销员催促我抓紧办理,就没有留意协议单据。并签了字。移动公司就此协议做出解答,因为我在协议单上签字,已成事实。无法变更”之后我看了协议单,上面还标有赠送电饭煲一个。我也没有收到。我想投诉他们促销误导和买卖协议不符欺骗消费者可以吗?投诉已经快一个星期了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2013年1月25日晚17点11分左右有一位自称是移动公司的人员姓刘女士打来电话和我沟通,沟通期间说电饭煲给我了。我有电话录音。 移动公司客服打来电话说当时给我的是200元购物卡。明显不符,我怀疑姓刘的女士不是移动公司的,她这是诬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