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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易购延期赔付要求

2012-12-09 14:12:45    湖南省    龚女士    点击:

本人于2012年11月11日,为买华为荣耀四核爱享在苏宁易购参加了0元购活动,并用所得的优惠券在苏宁下了荣耀四核的订单。 当初,苏宁承诺在11月末仓库就能到货,12月4日,就能配送到,而且苏宁客服一再强调一定不会逾期。但因苏宁自身采购原因,导致12月4号,我并没有收到手机,而且被通知延期一周到货,并说明赔偿30元的优惠券。现我的订单已被改到了12月12日到货。 鉴于苏宁之前有做出延期超过一周,赔付10%—15%的承诺,而且也有与我同样情况的某顾客,已经获得了10%的赔偿,因此本人并不同意这个延期赔付的方案,一再投诉,希望能够更改赔付决定。但苏宁方面一开始说,这个承诺已于11月9日下架和撤销,我反驳,既然你们召开记者会承诺的服务,那么就算要下架至少应该告知消费者。于是,客服又改口说,货到付款不能参加延期赔付。但是我告诉她我已经付了三百元的优惠券,等于这个订单已经生效了。客服在不耐烦的情况下说建议我退订单,或者投诉。 因为我参与0元购购买的配件等东西都已过了退货时间,因此并不想取消订单。只希望,苏宁易购能够给出一个可以让我接受的赔付方案。望中国质量行介入此事能够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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