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我在泰兴市张桥电信营业厅缴纳上月电话费的时候,突然发现话费单子上出现一个新的收费项目:“新业务”费,当我咨询业务员的时候,被告知是我家的电信移动电话开通的七彩铃音费用。 当我咨询可不可以关闭该业务的时候,业务员告诉我需要携带户主身份证(户主是我父亲),到焦荡营业厅办理(刘井村属焦荡营业厅管辖)。后来,我要求查询该业务是什么时候开通的,业务员通过内部系统查出,我们家的业务办理清单上没有这项业务,在未有户主身份证,也不是在焦荡营业厅的情况下关闭了该业务,并告知我下月就失效了。而我没有收到任何的解释,当我要求对该业务产生的“突然性”和资费问题进行解释时,电信业务员告知我她也不知道具体情况。 后来,我又拨打10000号投诉,但是被告知这种事情需要开通七彩铃音的本机拨打,态度相当不耐烦,(事实上开通该业务的手机现在在外地,且因某些原因无法拨打10000号),我告知接线员此原因后,接线员只是反复告诉我要用本机打,一点没提为什么会在我们未知的情况下开通新业务。 所以,我希望电信能给我一个比较可信的解释,为什么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开通了有偿业务?这难道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只允许电信犯错,不允许客户追根究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