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315万里行对市场的监督和帮助。 本人于几年前使用电信促销套餐,780元/年,基础网速为4M,2012年6月份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推行加两百元永久升级12M的活动,活动说明为:只要基础网速为4M用户一次性缴费200元既可永久升级12M。 本人按要求交钱后升级12M,并于当月缴费续约780元的年费套餐。随后,电信后台私自串改本人套餐网速为2M,本人电联后电信否认本人套餐基础网速为4M,否认办理12M网速的权利,所交的200元也不退还。经本人报电视台等多方交涉,并出具了当时电信合同,上面明确打印有4M宽带,电信方才承认,并保证保护我个人权益。至此事情暂告一段落,本人以为套餐就是780/年 12M宽带。 2012年8月08号,收到第一份电信第一份电子账单,账单上写着本人办理130/月的宽带套餐,本人致电电信,电信投诉,电信客服告知780元套餐没有被续约,因此替换为130基本月租套餐。本人告知已经续约,被告知后来又被取消续约。 本人认为电信屡次后台修改本人套餐资料和网速,严重违反了合同协议和口头协议,在经过漫长的一个月交涉最后的结果竟然是电信再次在后台搞小动作,私自取消套餐并更改套餐资费。 本人认为电信严重侵害我个人利益: 1.不根据合同私自串改我个人网速。 2.不经个人同意私自取消个人套餐续费。 3.对本人生活造成严重打扰,话费电话费无数。 本人手上有合同一张,电信方面有我本人的最后受理记录,由于没有传真设备,因此无法传真,本人宽带号码为:零二08六五五09六九@gd.cn(麻烦把大写数字换成阿拉伯数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