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 2012年2月27日于易迅购买摩托罗拉XT681手机。一周后出现经常没信号无法使用的故障。手机卡更换扔无法解决后送修。 维修点上海市天津路188号。021-53968178 维修记录: 1)6月14日 系统更新 告知本人“应该”不是硬件问题,系统更新后“应该”就能解决。 但使用后发现问题依然存在。 2)6月25日 主板更换 历时2周的维修。经使用发现问题仍然存在。 3)7月13日 本人带着没信号的手机去的维修点。 服务人员确认后收下了没信号的手机。 但2周后告知本人,手机没有任何问题,不需要维修。 手机接受当天出现的问题,不明原因。 这个结果,我很难接受。意味着这个手机的问题很可能就没完没了。 至此手机的维修进入了僵局。 --------投诉内容------ 1)用“XT681 无服务” 或者“XT681 无信号”百度。 可以发现其他很多用户有相同的问题,并且得不到解决。 摩托罗拉对其售出的手机是否应该有质量跟踪统计? 这个型号到底怎么了?摩托罗拉是否对消费者有所隐瞒? 摩托罗拉能否就这款手机的问题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解释? 2)国家三包政策规定2次维修问题无法解决的,应予更换。 但我被摩托罗拉告知,不换硬件,就是无效维修。 也就是说只有第二次维修是有效的,所以不能更换。 请问有这个规定吗?谁规定的?(竟然315热线也有此说法) 手机无法正常使用,摩托罗拉对此进行的软件修复,这种行为也可以简单否认? 这个后果也要消费者承担? 摩托罗拉利用这个所谓的规定,对自己的行为推卸责任,这合理吗! 软件BUG可以免责的?商家可以不用承担责任的?这难道不是同样性质的问题吗? 3)我曾经问过摩托罗拉客服,如果第四次出现问题是否退换。 回答是:“假设性问题无法回答。如果第四次有问题,请您继续送去维修”。 摩托罗拉是否在回避问题?拖延时间?(三包期限) 因为自己的质量问题让消费者多次跑维修点。摩托罗拉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