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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信合约手机故障以更换经销商为名推脱责任

2012-07-26 09:30:39    上海市    闫先生    点击:

2012年4月到中国电信办理了预存1032元话费,送手机的业务,我选的手机是华为的c8810,用到六月份,手机出现听筒没有声音的问题,到营业厅维修,工作人员说他们换了经销商,由于上一个经销商没有在手机的报修卡上盖章,现在这些手机无法维修,并且并不是我一个人出现这样的问题,让我留个号码等待通知。一周后由于没有任何电话通知,我又到营业厅咨询,工作人员让我打10000号查询该手机的记录信息,我随即拨打10000号查询,客服说48小时回复,两天后没有任何回复,我又打10000号投诉,他说72小时回复,三天后杳无音信,后来我在投诉两次,客服只说尽快,上报等话来应付,不再承诺时间,由于这段时间手机无法使用,我只的另购手机才不至于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手机由电信营业厅售出,在购买时我问了营业员是否还要其他发票等票据才能维修,营业员的答复是不用,只凭柜台的业务办理单据就可以了,到现在除了问题,却推脱不予解决,造成用户手机当月无法使用。中国电信自己工作的失误和不负责任,却让消费者来承受精神上的煎熬以及经济上的损失,这种霸王式服务让人气愤,但又没有一个监管部门能后为消费者撑腰,希望315能够帮助为消费者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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