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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保修期内不予维修

2012-06-17 17:03:28    北京市    刘女士    点击:

本人在2012年2月25日在海淀区复兴路的苏宁电器购买了一部三星9103手机。但是使用不到4个月就出现了屏幕黑屏的现象。拿到亚运村店的龙讯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去维修,却告知我主机有腐蚀现象,出现了受潮的现象。我一直正常使用,没有让手机进水。但是维修人员坚持,并说受潮不在保修范围内。我查阅了三星的三包凭证,在非保修条例里说道“由于使用失误,如坠落,挤压,浸水而造成的损坏”不在三包范围内。但是是否受潮和是否由于是本人使用失误完全凭三星一面之词。我和客服联系,得到的答案就是三星公司是这么规定的,即使你买完第二天出现这个问题他们也不负责。即使你刚刚维修过再出现这个问题他们也不会负责。试问这是一个公司应该有的解决问题的态度吗。 三星公司一句是我使用不当,导致手机受潮就把为题推给了我们。有什么理由能够证明呢?我是不是也可以理解为三星公司的手机元件存在问题,质量不过关,以次充好呢?为什么我使用过这么多品牌的手机,都没出现过这个问题呢。在三星公司看来可能再花580元钱维修不算什么,但是你是否有想过你的顾客的感受。让我对这个品牌感到很失望。希望你们能够挺直自己的腰板做人,不要店大欺客,履行你们维修的责任,不要让顾客离你们越来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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