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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电信宽带违约

2012-06-14 15:17:18    江西省    杨女士    点击:

2011年12月,我们与电信的宽带合约是网速4兆,结果电信为我们安装的实际网速只有1兆,而且电信的系统始终显示为4兆,其电信专业人员上门维修时也没发现网速的问题。直至半年后我们懂电脑的亲戚偶然发现这种违约现象后,我们第一时间和10000号联系,并到电信网上投诉递交了5封投诉信,至今有十几天电信仍未意识到自身的违约行为给我们消费者带来的损失,不予赔偿。由始至终,10000号从未表示歉意,理直气壮的认为只是机器出错,帮你修理好就是恩惠、尽责,那半年以来为消费者增加的麻烦和造成的损失有何补偿?事实上予以维修仅是拨乱反正,把原本半年前就该做的事情推晚完成罢了,至于把责任推诿于端口等就可以事不关己吗?仅此不是更彰显出敷衍的处理态度吗?这难道就是面对几千万个消费者,让大家信任的电信部门应有的处事风格吗?原本显而易见的责任划分居然被10000号的工作人员解释得云雾缭绕:端口出错,系统无显示,受害者没有发现的就不是失误(“没被发现的违约就不是违约”请散发言论者提供法律依据)......丝毫未反思自身的工作失误,未换位思考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试问,端口出错责任归属哪方,系统无法显示不更说明工作漏洞之大嘛,意味着此问题消费者不发现将一直将错就错的错下去,电信的工作失误将一直由消费者莫名、无辜的来买单。如此推理,还不知有多少消费者正被欺骗着,正被动的成为违约者的受害者呢!稍作分析,电信只需解决以下几个问题:端口出错责任在消费者还是电信部门,由此对哪方造成了不便和损失,对于这部分损害应由谁予以负责?)作为此事的受害者,鉴于一路投诉的所遇所闻所感,我们将对自身的合理合法权益进行坚决的维权,相信一定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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