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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受潮非人为进水就需要自费维修

2012-06-01 13:16:29    天津市    陈先生    点击:

我的手机于2011年11月初购买。 前两天的时候突然出现充电无反应,手机与电脑无法连接的现象。接着又自动关机,然后自动关机后再也无法启动。 5月31日送去维修,维修人员告知我是由于手机受潮的原因导致手机内部短路烧坏。不在“三包”范围内,需要自费维修,而且需要留在维修中心修理几日完毕后才可取回。我很急着用手机,所以当时没有与维修人员争辩。回家之后在说明书中并未发现“受潮不再维修”等相关字样。这点让我很生气,第一,说明书上没有相关说法;第二,为什么受潮就不给保修,受潮就不给保修,完全就是欺诈消费者。 比如出汗,空气潮湿造成的损坏也需要我们消费者承担的话,三星公司的做法让我不能接受。 同时在维修单中有如下内容:“受潮、浸水机器维修后无保修期(此款同样适合保外机)”——通过和三星电子中心联系,他们给我的答复是:“手机维修后,如果未超过保修期范围,通过维修中心人员证明并非由于此次受潮造成的损坏,可以保修。”但是我个人认为,这是推卸责任的说法,因为我不是手机方面的技术人员,这样解释权就完全在于维修中心。很容易还让我们消费者承担三星公司产品的质量问题。 希望315可以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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