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5年自行通过工信部网站进行网站备案并获得05开头的备案号,目前在互联中国(原成都耀网互联,现其网页上显示为‘互联中国’该公司网址为http://www.25idc.com)购买有虚拟主机,由于该网络公司工作人员不懂业务,在工信部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把早期备案的网站视同新备案网站处理,认为本人备案号缺少照片资料而将本人已具备8年之久的备案号进行注销并关闭网站服务,且未对本人进行电话通知,此行为严重侵害了用户的使用权及经济权利,剥夺了用户网站开通8年的声誉证明权利,因此本人特向315投诉互联中国(成都耀网互联)的错误行为,要求其 1、立刻纠正过错并恢复本人原05开头的备案号; 2、继续恢复开通网站; 3、若无法恢复05开头备案号则需进行网站声誉及其他赔偿,若在恢复备案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过错方成都耀网承担。 以上请求希望获得315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