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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电子手机不按保修条例维修

2012-05-07 21:39:46    上海市    娄女士    点击:

本人于2012.2.20日在上海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购买了一部三星电子手机I8150,在使用过程中我非常小心,并无被水泼到,以及掉入水中之情况。但使用中感觉手机有时会重启,由于不了解该手机的使用特性,我以为是正常现象,所以没有去进行查询,但在4月底,该手机彻底不能开启,于是我就联系了三星手机天目西路维修站,并被告知机身受潮,需换主板,且不在三包之内,费用需自行支付。 本人仔细看了移动手机三包凭证,其中根本没有受潮不在三包之内的说法,因此我与三星北京技术服务中心进行了联系,但同样被告知不能免费保修。 我认为,我共计花了2800元买了这部手机,正常使用2个月就不能使用,而且这中间就已经出现故障,说明这部手机本身就有问题。并且根据三星手机的三包规定,手机浸水才不能包修,但本人小心翼翼使用,并无浸水经历,怎么能不进三包呢? 一个知名企业怎么能不对自己的产品负责呢?又怎么能不对自己的三包负责呢?这样的话,三包又有何用?中国的法律又被放在何种地位,无视消费者权益,无视法律的行为又怎么能让他们在中国逍遥呢,我希望315能帮我讨回公道,为弱势群体的我们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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