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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罗拉集团为赚区区48元欺骗误导消费者

2012-04-23 23:04:29    海南省    刘女士    点击:

本人于2011年9月23日购买了摩托罗拉ME525手机,2012年4月10日,出现手机充不进电,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在此之前已出现过两次类似情况)。为了日常生活及工作能顺利开展,无奈4月13日只能花了75元长途车路费(本人不在海口上班)及15元打的费,去至海口售后点进行维修。 经检测,是充电器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充电,需返厂维修,至少要15个工作日,到时等电话通知取回,但是我问了售后服务员“那无法充电,我又没有手机用怎么办,是不是得先买一个才行”,服务员答道“是”,当时为了尽快能使用上手机,我便花了48元购买了新的充电器。 后来我感觉不对,因为我的手机还在1年保修期内,于是我又仔细阅读了摩托的三包凭证,其凭证里有一条“您在购买移动电话的充电器之日起1年内,若充电器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只需携带有效购件发票,便可在原购买处或摩托罗拉指定更换地点享有免费更换服务。如果根据这条规定,那我完全可以免费更换,为什么其服务员并没有跟我说明,让我白白掏了48元。 本来我是非常信任摩托罗拉这个大品牌,所以又拨打了4008105050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其接线员说在3个工作日内会给与回复,经过漫长的等待,在我的催促下,4月18日下午6点40分,终于接到了他们的回复电话,其主要内容如下: 售后服务点程序没有问题,根据国家规定,是返厂维修。对于这点我进行了反驳,如果是需返厂维修,为什么三包凭证里没有写明白,而是只写了”您在购买移动电话的充电器之日起1年内,若充电器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只需携带有效购件发票,便可在原购买处或摩托罗拉指定更换地点享有免费更换服务。”对于我的反驳,接线员一直说的就是一句话我们根据国家政策执行,当我问他,你们到底知不知道你们自己的三包凭证里是怎么写的,他们答不知道,这很是让我震惊,作为专门的售后服务竟然不知道自己的三包凭证怎么写的,这样的售后如何服务。经过一番反驳之后,接线员又说出了一个解决办法:原充电器还是返回原厂进行维修更换,但是对如无充电器无法使用的情况,他们可以协商购买处或者售后处先提供充电器进行替用。对于此办法,我反问,是送货上门还是自取,他们说自取,我问那对此造成的路费你们承不承担,他们说不承担。进行了大约8分钟的讨论,还是无任何结果。 他们以上的做法,让我很是气愤,我觉得不管我的事情能不能得到解决,我都应该把这些情况告之广大消费者。我投诉他们的主要是以下几点: 1、当实际情况发生时,并未按照三包凭证执行。这就是欺骗误导消费者。 2、当消费者进行反驳时,才采取办法补救,为什么当初不提出给消费者替用充电器,而是当我们进行投诉时才提出,明显就是为了误导消费者进行第二次购买,花冤枉钱。 3、如真的完成根据国家三包政策执行,为什么在三包凭证里要写上跟国家不相符的条款,来误导消费者。其三包凭证里甚至连原厂二字都未出现。最后消费者提出疑问时,就只有一句话: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4、做为专门的售后热线人员,连自己的三包凭证的内容都从未了解,怎么为广大消费者服务? 5、做为中国一大品牌,对于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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