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6月6日在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文峰大世界(原海安人民中路老店)购买诺基亚手机一只,在与销售商、维修站及供应商均协商无果,经海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消费者协会协商亦未成的情况下,只能将该手机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江苏文峰通讯有限公司的售后服务情况及诺基亚总部投诉反馈情况如实向你们进行反映,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 2011年6月6日,本人经文峰大世界内江苏文峰通讯有限公司销售员推荐购置品牌及型号为诺基亚N97mini导航版手机一部,手机序列号为:354841043097913。使用至2011年8月11日,手机突然出现黑屏、死机及无法正常开机的现象,当天立即到购置点进行报修,根据店员要求填写报修单,说寄至南通维修站维修,8月23日拿到手机,询问故障原因时,店员声称已通过软件升级解决故障。因本人非专业人士,虽然心存疑惑,但当时觉得只要修好就行了,也就没再追究故障原因。谁知使用至2011年11月18日,手机再次出现死机、黑屏、自动下载软件及收不到短信的现象,当即到购置点报修,与第一次一样填单、寄出、等待,半个月后,经主动联系我才拿到手机,询问故障原因,店员依旧声称已通过软件升级解决故障。我查看了《诺基亚售后服务指南》后,要求南通维修站出示两次的维修记录单遭到拒绝,声称软件升级不属于三包范围内,他们是不会出示记录单的。购机才5个月就修理了两次,还不肯告诉我手机故障原因,我气愤不过就打电话到诺基亚总部投诉,要求出示两次维修的记录单,经相关人员多番调解后,南通维修站只肯出示第一次修理的维修单(实际我收到的是第二次维修单),作为弱势群体,我只能让步,接受此次解决方案,否则我怕一次维修单都拿不到。事隔四个多月,2012年4月8日,手机又一次出现死机、黑屏、自动下载软件的现象,到文峰通讯有限公司遭到店员搪塞,一味将责任推诿给维修站,只肯为我继续维修,还说“买智能机就得有心理准备出现这些问题,至少修一次还能用三个月呢”,我不懂这句话什么意思,是不是拖延至保修期满后他们就能免责了?!我就没办法找他们了!我所能获得的只有文峰一楼销售员吉女士手机号:13506296035;南通诺基亚手机维修站联系电话:0513-85506210;北京诺基亚投诉电话:4008800123。 本人购机至今仅10个月又2天,手机已坏三次,出现的症状符合“三包性能故障表”中的“1、屏幕无显示2、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3、非正常关机4、按键控制失效”四项,如果没有这些故障,江苏文峰通讯有限公司怎么可能把我的手机寄到南通维修?如果没有这些故障,南通维修站为什么要给我的手机进行“软件升级”?完全可以不必修理,直接把手机退还给我。维修站的做法让我大为不解,一方面在电脑里记录维修情况,另一方面却不肯出具修理记录单给我! 我们的国家是法治国家,销售商的行为有法律的约束,消费者的利益受法律的保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