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9日,在华强北老慢哈数码城一楼K15-2柜购买一部 LT18I 水货手机。 回公司一看,功能键失效 ,换第一次。 购买第二天2012年3月30日,发现手机不是指定型号为 LT15I,并且手机还出现问题,三秒钟相机自动弹出来,至 2012年3月31日,换第二次,并且当场认证该机为LT15I,与商家协商要求换机,商家不愿意,后来一位先生说周一再来验机,并要求商家签字,商家不愿意。 2012年4月2日来到商家店铺,商家不承认,不于理睬,后找老慢哈消费者权益维护协调,要我们补差价,从早上 9 点 协调到 下午3 点,我们同意补差价,但是没货,商家写收据,2012年4月12日之前换机。 后去换机商家矜持说没货,问过其他商家,其他商家说有货。 我要投诉该商家以及老慢哈数码城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的工作人员没有合法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