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6日我收到在1号店购买的三星手机I9100G。3月27日发现手机有杂音,于3月28日上午拿去吕梁市联创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三星售后点)检测。当时吕梁市联创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三星售后点)人员说的确有杂音,可以开具检测单。但由于我没有带发票和三包凭证,3月29日我带齐发票再次来到吕梁市联创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三星售后点)。吕梁市联创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三星售后点)人员又说手机3399价位太低,要求做手机真伪鉴定再开具检测单。经过1号店客服同意,拆机为手机主板拍照之后我被告知要等两三天时间等待结果。31号我致电吕梁市联创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三星售后点)询问,告知4月1号下午3点半左右可以拿到结果,我问是否带齐东西之后就可以开具检测单,该店人员回答是的。4月1号下午我再去吕梁市联创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三星售后点),回答负责我手机检测的人员回家了,联系不到,无法知道手机检测结果无法开具检测单。2号吕梁市联创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三星售后点)人员电话给我说手机是正品,但是由于他们没有检测单好几天了,要我自行去太原或别的地方开具检测单。此时距手机三包限定日期已经过去了一周时间。由于手机在吕梁市联创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三星售后点)已经拆机,1号店建议我继续在吕梁市联创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三星售后点)等待检测单。7号我再次咨询吕梁市联创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三星售后点)是否有检测单,吕梁市联创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三星售后点)人员回答还要一周时间。从我28日到吕梁市联创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三星售后点)开始,其人员就一直知道我是要开具手机检测单退换有问题的手机,却在自己没有检测单的情况下不予告知,并要求我拆机做真伪鉴定,之后又以人员不在无法得知结果等种种理由拖延时间。三包规定是发票日期之后7天包退,15天包换,吕梁市联创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三星售后点)明明知道15天后就不予退换,却依旧拖延时间,各种检测之后又说时间不够了,要求我自行去太原鉴定。经我交涉之后回答等检测单到了之后开具,却于7号再次告知我要再等7天时间。以致手机超过了15天的三包时间。现我要求吕梁市联创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三星售后点)赔偿我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