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于QQ维权群:202506208;我于2009年06月因生活需要,花费数千元购买联想笔记本电脑Y550一台,珍爱备至,呵护有加,除非必要,不移动使用,因此很少使用电池单独供电。由于担心电池久置不用造成损坏,所以小心谨慎,按照随机说明书规定操作,每一个月内进行一至三次完全充放电,但仍然未能阻止电池过快损毁。由于每次充放电时,自己不能一直守在电脑跟前,所以电池提前衰竭情况也并不知情。直到2011年02月,我才发现电池已然失去容量,充满电只能续航10分钟就自动关机,完全失去了移动性。此时机器时间已然超过1年! 2012年3月15日,正值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上网时无意浏览到关于联想电池的报道http://jingji.cntv.cn/special/lenovodcm/index.shtml,该报道中所提到的L08O6D13电池,不正是我那坑爹的联想Y550的电池嘛,以及报道中提到的关怀计划,按照其中的AB标准自我测试了一下,完全符合其中A条件为:将电池充满电后,播放RMVB格式的电影在5分钟内,电量就下降到3%自动关机;B条件为使用软件测试电池的信息:读取信息中的CycleCount(充放电次数)为121次少于300次。但是其中说提到的2年质保,让我感到绝望以及愤怒,因为我的电池在2011年2月份左右就出现问题了,但当时并不知晓联想对这款电池有关怀政策,而且官网里显示我这款机子的电池保修是一年,让我以为自己过了一年的质保,已至于我不能享受到该政策。愤怒之余,我决定自我维权,保障自己的权益。经过查询才知道,原来我的机器使用了质量有缺陷的劣质电池,出现电池放电过快的现象,因此拨打联想相关400、800电话投诉,但联想以各种托辞、借口推脱搪塞,以“过保”为由愚弄消费者,以“正常损耗”欺骗用户,令人气愤!在此,我强烈要求国家相关部门,能够切实为消费者做主,惩罚商家逃避责任、愚弄用户的恶劣行为,给予道德谴责和经济惩罚,赔偿消费者损失并向消费者道歉!我的诉求:免费更换非索尼全新笔记本锂电池,整机重新质保一年,并且联想集团必须向“电池门”用户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