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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宽带欺诈消费者

2012-03-19 12:53:01    上海市    韩女士    点击:

11年3月份办理长城宽带2年套餐业务,原本想办理1年,因为在这边房子只是租了1年,但办理人员说,可以办理2年,到时候可以跟着牵走的。想想,为了省去新搬家在办理宽带的麻烦,就办理了2年的。 结果房租到期,现在想要搬到的新的地方,想牵长城宽带,结果被告知新的地方不能使用长城宽带。客服人员说,不能退费,或者过户给其他人?过户还要承担过户费? 试问长城宽带, 1)既然长城宽带没有普及,你们为什么提供这项服务给消费者? 2)你要提供也无可厚非,那你们为什么在办理时候没有向消费者明示?而且还以此作为“忽悠消费者”的借口,你们这属于欺诈消费者 3)凭什么你们在服务没用完善情况下,让消费者去承担损失?凭什么你们要求消费正为你们“烂服务”买单,难道使用了长城宽带,就要受到这种待遇,你们就是这样对待你们的消费者的吗? 4)希望能够给予解决,现在上海市也在规范各种服务业务的合同,首先先审审长城宽带的合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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