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欺诈消费者! 2009-09-01日订购联通号码186****1688, 09.09.02至联通营业厅签约付款并拿到付款凭证(因为选的是靓号因此一次性付款¥2232元),回家后当日下午被告知此号码在此之前已经卖给了另外一客户使用,以后开始向联通进行漫长的交涉与投诉:希望:1、能拿回购买的号码,2、或者联通重新给我一个满意的号码;时隔2年半之久,(期间也向联通北京总部投诉一直也杳无音讯),问题至今也未解决。难道这就是联通处理问题的方式和风范,难道这就是联通所谓的“3G”速度。联通肆意践踏消费者合法权益,忽悠欺诈消费者,视国家神圣法律之何在?视芸芸众生利益之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