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6月2日以830元购买酷派E506手机一部,使用一个月手机触屏失灵,2011年7月17日将机送售后维修,维修人员告知触屏故障需要换屏,换后使用至2011年9月故障再次出现,于2011年9月16日送修,维修人员再次告知触屏故障需要换屏,承诺如果再次出现同一故障给予换机处理,于是本人同意维修。但好景不长机器使用至2012年3月触屏再次罢工,编个短信不灵,字体走偏,没办法再次到售后,接待人员看故障后告知触屏故障,让先稍等,让维修人员先检测机器后再给处理结果,30分钟后接待人员将机器拿出来,告知屏坏了这次换屏需要收费不在保修范围,说是屏受力了,属于人为,现在不是换不换机的问题,需要收费处理,但我的机器屏外观良好,一屏没裂纹二屏没漏液,在检测之前都没说是人为,检测之后拿出来说是人为损坏,这不是开玩笑嘛?经过几番争吵后无果只好先回家吧。之后我看了移动电话保修条例,里面有一条是在保修期内同一故障维修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给予换机处理。可是酷派的这种做法让人无法接受,消费者就得这样让人宰割吗?请贵部门帮帮我们这些消费者,还我公道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