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联通松原分公司于2011年11月未经本人同意强行将我的欠费未停机(做的700元的信誉度)手机号15567781515从原来的3G46套餐改成3G286套餐!我发现后到联通投诉他们告诉我说是欠费三个月公司在网站公布正常回收的,可是为什么网站公布回收四万个号码别的都是变成空号或者新机主正常启用,就我的号码户主不变什么业务没有直接做的套餐升级啊?而且我的号码做的700元的信誉度,联通公司给我的解释是按文件办的业务,可是这个文件问什么只针对我自己的号码啊?我的号码是欠费了可没有停机啊为什么给我回收了啊?我还能正常接打电话呢?这是哪个部门下的文件啊?这不是无法无天强行定制吗? 我向10000.12300.01012300投诉时回答我的是这件事就这么处理完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二)限定电信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电信终端设备或者拒绝电信用户使用自备的已经取得入网许可的电信终端设备;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或者变相改变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变相增加收费项目;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 (五)对电信用户不履行公开作出的承诺或者作容易引起误解的虚假宣传; (六)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电信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向电信用户赔礼道歉,赔偿电信用户损失;拒不改正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处以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条例》是给谁定制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