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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服务基站却不许用户拆机销户---中国电信真牛

2012-02-29 09:09:59    陕西省    张先生    点击:

拆了服务基站却不许用户拆机-------中国电信真牛 本人于2010年7月18日在中国电信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营业厅办理了小灵通捆绑手机业务,49元包月180元(小灵通和天翼手机共用)。当时合同规定我两年之内不得拆机销户。可是今年元月中旬发现我的小灵通不能使用了---没有信号,于是向10000号反映问题,当时中国电信告诉我说我生活的区域小灵通基站已经拆除了,今后也不会再恢复。由于当时我们签订的协议是我在网两年不得拆机,我现在依旧使用这两个小灵通和天翼手机捆绑的号码。可中国电信方面却单方拆除了基站,在合同有效期内停止了对我的小灵通服务。目前国家并没有文件要求小灵通退出市场。我认为中国电信这样严重违反了我们当时签订的协议。属于单方违约行为。对我造成的损失如下:1.我被剥夺了一部手机的使用权(小灵通),原协议中规定的小灵通和绑定手机之间免费通话的待遇自然被取消。2.在原来的套餐资费中,我使用小灵通可以每分钟0.1元市话主叫,但是电信部门拆除小灵通基站后我只能使用天翼手机主叫,现在每分钟主叫是0.2元,导致我每月的通话费用翻倍。3.我原来可以使用小灵通拨打11808长途电话,每分钟大约0.15元,现在只能用天翼手机打长途,每分钟变为0.35元。我认为,中国电信已经严重违反了我们双方当时签订的协议----既然要求我在网两年不得拆机销户,他们就有义务提供两年的服务,现在他们未经协商擅自拆除小灵通基站不再给我提供小灵通服务,并在协议有效期内剥夺我对小灵通的使用权,给我造成经济损失,这一切都是违背我们当初签订的协议的。基于以上理由,我认为中国电信在合同有效期内构成单方面违约,应允许我拆除小灵通及与之绑定的天翼手机号码,并赔偿我的经济损失。以上诉求本人自2012年1月18日起就和中国电信陕西省总经理热线(029)96800及电信10000号协商,但对方一直以我们的协议未满两年期限为由,拒绝我拆除小灵通和与之绑定的天翼手机号码(沟通过程本人有电话录音,文件大无法上传)--------真是岂有此理,你们的小灵通基站都拆除了,还不让客户拆机销号,我的小灵通电话不能使用,还每天收取我的服务费!还有比这更霸道的吗?因多次交涉未果,特此投诉,希望能够协助解决! 本人诉求如下: 1.立即应允许我拆除小灵通及与之绑定的天翼手机号码,中国电信不得以合同不满两年期为由加以阻碍。 2.中国电信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单方面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本人要求其赔偿我自小灵通基站拆除之日起至我们合同期满之日止期间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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