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月20日以后购买了一款电信大厅销售的海信手机(捆绑话费),用到了2月5日出现问题 ,之间使用时间不到15天,可怜的15天都没到,他们说1月6日上班可以送去维修,我2月6日去送修手机,他们说主板烧坏了,2月10日才能邮寄配件维修,之间叫我等待,我再三申请投诉,才给我一款可怜的备机叫我使用,2月17日,售后维修通知我,说手机未见进水,未见认为拆卸,但是手机不能维修,手机主板烧毁属于人为原因,需要送到沈阳进行进一步的检测,只有检测说不是人为原因才能维修,之后沈阳售后联系我说他们需要检测,再三沟通才说最快2月20日才能告诉我能不能维修,我想知道15天都没用到的手机就能烧毁,还没有人为原因,是不是属于严重的质量问题,他们修理手机用了16天才能通知我能不能维修手机,是不是属于对消费者权利的无耻讹诈,他们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是不是属于严重的不达标,希望315质量万里行能把我的问题圆满解决,毕竟我们普通消费者属于弱势群体,维权太困难,感谢各位工作人员能够处理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