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11月份在南京中国电信开了宽带业务,签了一年的协议,现在一年到期了,打电话到10000号要求电信终止协议,电信竟然要求我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前台销户,他人还不可以代销户,如不销户协议继续执行,我包的4兆的宽带,大厂必须还要和一个189的号码绑定每个月最低消费129元,算了大厂只有电信跟移动,没办法,垄断就垄断好了。本人因为工作调动离开南京一个多月了,但是宽带费用还是照交的,但是协议签的一年,到期终止这天经地义的,电信竟然不要脸的说到期自己不申请销户就默认继续,我想问下这默认是谁规定的,简直无法无天,现在我就要求电信无条件到期后把我的账号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