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宽带是2011年11月1号报修的,2号傍晚过来维修,但问题没解决,直到3号傍晚才予以修通,但4号宽带又出问题,导致4号,5号,以及6号的白天无法使用网络。 其中1号到6号只有4号晚上修通的一段时间能使用网络,其他4天多时间都不能使用网络,我认为中国电信杭州分公司这样是对我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伤害,连续2次没能像承诺的那样在24小时内给于妥善解决,违反了电信宽带使用协议,连续3次(4天)安排时间让他们上门维修,对生活造成了不便。因为电信宽带频繁故障,导致我无法使用网络,而电信对我的宽带费用是照收不误的,所以提出让电信退还宽带故障造成的相应的宽带使用费,以及对这段时间造成生活上的不便给出道歉和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