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的戴尔“灵越”笔记本电脑,型号:I14zD-128,价格(含税):5697.96元,2010年5月6日(发票日期)从戴尔官方网站购买。2011年9月27日发现故障,因急需使用电脑,遂于2011年9月28日又花582.66元将电脑自带的2年送修升级为3年的下一工作日上门维修。2011年9月29日下午,戴尔派出第一位工程师上门维修,该工程师拆机更换主板后,故障依旧,遂提出将电脑带回维修的要求,遭到我的拒绝。10月1日上午,戴尔派出第二位工程师上门维修,更换了主板、内存条,进行了最小化测试,外接显示器测试等,依然未能解决故障,此外拆机时还损坏了电源板,后来派了新的过来更换。2011年10月10日戴尔派出第一次上门的工程师再次上门拆机,未能顺利拆开电脑,因为对这款机型不熟悉,居然把电源板上的两个螺丝座掰断了,遂不敢再盲目拆卸,再次无功而返。2011年10月11日下午5点多,戴尔派出第三位工程师上门第四次拆开电脑,更换了主板、触摸板,并且把检测正常没有故障的显示屏拆开跟换了屏线(凡是拆开的显示屏多少总会存在漏光的现象),故障依旧。 中国人讲究次不过三,你就是公安干警破案需要开棺验尸,也不能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四而五啊,我的忍耐达到了极限,感觉心爱的电脑俨然成了戴尔培训员工开拆新机型的道具,对所谓的戴尔工程师也完全丧失了信心,遂于2011年10月12日拨打其客户关怀部的电话(800 858 0888转)要求更换新机,并请工程师帮助将原电脑的硬盘数据转移至新电脑。戴尔客户关怀部工作人员根据《三包法》的规定,以电脑购买已超过一年为由,拒绝更换新机,并表示戴尔没有相关的帮助客户转移数据的服务。我说一年之内上门维修2次不能解决问题,你更换新机,超过一年也不等于你就可以无限次的上门维修啊,难道说客户的时间就任由你去浪费,你戴尔就如此死搬硬套、死搬教条、不知变通,完全忽略客户的感受,尽想着转法律的空子,对客户丧失最起码的人性关怀。只要合法而不求“合情合理”,不懂得“特事特办”,如果第五次上门维修还是不能解决问题,你说我该怎么办?关怀部的工作人员居然反问我:“你想我们怎么办?”我说:“我若是戴尔的主管,为了维护戴尔国际大公司的形象,为了维护客户的利益,体现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我会无条件地给客户更换新的电脑,帮助其安全转移数据,向客户道歉,力争把客户的麻烦降到最低以求得其对公司工作失误的谅解,同时要下力气加强对内部员工的培训!”对方无言以对,只得再次搬出《三包法》,并表示换机绝无可能,只会再次上门维修,且不保证第五次就一定能够解决问题。无奈之下,我只得等待那恼人的第五次上门维修了。电话搁下不久,一位自称是戴尔高级工程师的工作人员打来电话,了解情况,并表示要从南京派资深工程师过来,带齐带足备件,争取一次性解决问题。然而…… 因为自己的工作本身较忙,加上双休日戴尔的工程师又不上班,一直到2011年10月18日的中午,总算是盼来了戴尔派出的第四位工程师,第五次拆开电脑,跟换主板、故障依旧,工程师说,据他判断,可能是声卡板的问题或者数据线的问题,但是这两个备件公司没有派送,所以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