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6日我与同事一起在深圳华英雄手机连锁店各自购买了一台HTC野火二代G13手机,我的同事那台在只打电话的情况下待机时间达到三天,而我的这台手机串号:358225048601489,在待机时(事先已关闭移动数据与系统后台的应用程序)却不滿一天,如果要操作一下系统那就不到半天就用完电了,试了多次均如此,于是在07月02日送回深圳华英雄手机连锁网店检测,在07月05日咨询时,被告知在没装SIM卡与TF内存卡的情况下(不知这种方法是否正确)待机了72小时还剩5%的电量,要我带回再试,我认为没有这个必要,这个手机肯定有问题,不然我也没有必要即浪费金钱又耗费时间的去检测没事找事,这样的做法肯定是还要我再来来去去的多跑几趟却处理不了问题直至心恢意冷而放弃为止,请帮忙解决维护我们这些无力的消费者的权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