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滚动新闻

投诉中国移动公司广西分公司不合理收费

2011-05-02 23:32:10    广西区    许女士    点击:

本人3月7日在中国移动公司广西分公司开通号码,业务受理单上注明8元数据包赠送,本人以为是上网流量,所以在4月17日使用了手机上网,并且下载了一个应用的软件,后来直接被移动公司用短信告知话费不足,随后被停了机,交费之后又由于(上网)话费原因再次被停机。后来致电10086被告知,由于本人没开通包月套餐,上网被收了流量费90多元,移动客服告知:没开通上网流量按0.01元/Kb收取。也就是说,若是开通5元包月套餐的时候下载该软件不会超过5元,不开通包月套餐的情况下,该项软件却产生90多元的流量费用。本人认为该项收费标准没有明示消费者,不透明,收费封顶极不合理,经多次与中国移动公司客服和经办人员沟通,移动公司拒不退还该项不合理费用。   中国移动公司广西分公司在开通上网功能未尽告知义务,在本人不知情(不知道上网流量价格)的情况下收取了本人的费用,在移动公司3月7日业务受理单上有“8元数据包赠送”、开通业务有“手机上网”功能,但未明确收费标准,导致本人不能及时准确判断、掌握话费;另外,移动公司在上网浏览时仅有个将被收费的提醒,未说明价格,上网的过程中没有任何提示流量价格的语音或短信提醒,仅在话费不足时才有短信提醒,导致本人不能及时判断、掌握话费使用情况。中国移动公司应该在开通号码或使用上网功能时明示客户:使用流量的价格标准,以及在使用上网流量时及时友好地通知使用情况或费用提示,充分提醒客户已使用多少元的流量。中国移动公司的客服说有500元封顶,但仅是中国移动公司的霸王条款,不合情理,客户并未知情也没法变更。   基于以上情况,由于中国移动公司在业务办理、收费上存在的霸王条款、价格不透明不合理、有消费陷阱等过错,导致本人被收取的上网流量费用90多元,根据《电信条列》、《电信服务规范》、《消费者保护法》、《合同法》等若干条例,现向贵部提起申诉,现要求中国移动广西分公司退回费用80元整,本人愿意承担由于使用上网流量产生的费用10余元。

中国质量万里行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声明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 2002 - 2018 中国质量万里行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4432号     京ICP备130128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