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单位一:中国移动公司 被投诉单位二:河北鸿联达通信有限公司 1、投诉人在2011年3月3日被被投诉单位二以不知名业务扣取了8块钱的费用,投诉人没有使用该公司的任何业务,却被该sp恶意扣费了。 SP违规点:资费不明、欺诈式(引诱)定制、反向定制、未二次确认、乱扣费等 2、在被投诉单位二与投诉人联系时称该企业没有固定客服电话。 根据《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短信业务分册 第七章第二节一基本条件中规定:客户服务热线电话: SP应设有7*24小时人工服务直线固定电话。 被投诉人根本不具备与被投诉单位一得合作资格。 3、由于被投诉单位二乱扣费,导致3.3日18点-3.4日11点投诉人电话处于欠费停机状态,医院中病人家属无法联系,对投诉人的生活造成极度不便。 所以投诉人要求: 1、返还被扣话费8元 2、十倍赔偿经济损失80元 3、责令被投诉单位一立即停止对被投诉单位二的合作 4、对投诉人做出书面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