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12月22日在深圳市横岗电子城买来戴尔U2311H液晶显示器,背后编号是SN:CN-0VNYNM-74261-0BK-4NUL ,发票代码是:144031001134,发票号码是:00616709,开票日期是2010年12月24日(第三天补开的发票),之前因我公司在使用戴尔的产品,本着对戴尔的信任,因此我也购买了戴尔的U2311H显示器。 谁知噩梦从此开始了,我第二天发现显示器左下角漏光严重且泛红,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使用心情,随即联系经销商并联系了戴尔售后,从12月23日起,戴尔公司先后快递来三台显示器,前两台是旧的,其中第一台很旧,出厂日期居然是2010年7月,我拒收。第三台是新的,但和我本来买的问题一样,左下角漏光泛红,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说既然是新的就先签收,有问题让我再联系戴尔。 我忍着无限的失望使用了两天,但总摆脱不了心里的阴影,1490元完全可以购买一台其他品牌的中高端的显示器了...... 于是我继续联系戴尔售后 ,戴尔的售后电话真的真的很难打,我想所有联系过戴尔的朋友都深有体会! 按照消费者协议我完全有理由退货,因为我买来之后的第二天就开始联系尊敬的、我曾经非常信任的戴尔公司。但为了不要过于麻烦,我向戴尔提出了换其他型号的要求,而繁忙的戴尔公司的工作人员这次干脆开始拖了。因为我每次打戴尔的电话都不是一个人接的,所以我每次都要把问题详细的重复遍,但至今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 如果戴尔公司继续拖下去,无视消费者的权益的话,我将把我所经历的这一切告诉所有我认识或不认识的朋友,看看戴尔的踢皮球式的售后是怎样将消费者玩弄于股掌之间,戴尔售后给我的报修号是15285149 欢迎每一位看到本贴的朋友转帖,有任何疑问请加QQ603012164讨论 续,戴尔公司终于在2011年元月26日打我电话了,泪奔中.........但令人遗憾的是还在推卸责任,说我过了三包退货的时间,天...我第二天就开始报修并提出退货了...再次泪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