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份,我买了一款联想SL400,SN:L3-BBB0A,型号2743AQC 今年8月份开始出现闪屏,我以为是灯管坏了,然后就自行更换了。结果闪屏问题仍然存在。最后上网查资料得之,这款笔记本,显示屏本来就有问题。 那么我就联系联想客服,可联想客服以下列理由,拒绝处理。 1.说我的购机凭证没了,不予处理。(其实联想电脑是实名制的,没有凭证是完全可以处理的,很多用户都没有凭着就处理了,所以,这是借口) 2。说我自己拆机了,这个我得承认,因为笔记本过1年保修期,所以我为了省成本,自己更换了灯管。我本人以前做过该类的产品设计,所以,我的硬件软件知识,是可以用到这里的。反而是联想THINKPAD,有问题的笔记本卖到市场上,既没有及时召回,也没有联系买家,说明屏可能会有问题。可见,联想不仅仅有责任,而且,还去逃避责任。我承认我换了显示屏灯管,但闪屏是发生在换灯管之前,做为一个消费者,省钱去处理事合理,但作为一个商家,把有问题的商品卖出去,是不可容忍的。 我请求315,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能帮我联系合理的技术鉴定部门,鉴定下闪屏的原因。如果是更换灯管造成的,我自己承担。 该笔记本是08年12月份生产的,我是09年4-5月左右购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