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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公司-天泰置地搬空房东的物品,与抄家没有区别

2018-11-14 14:49:21    北京市        点击:

2016年11月5日,我与北京天泰置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署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期限自2016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5日止,房子为三居居,因我自家东西没有地方存放,所以锁住其中的一间作为自用。当合同期满时,我与中介于2018年11月6日办理交接手续,当我到达房屋内时,中介已在房间等候,我拿着自己的钥匙打开锁住的那间房门时,发现锁已被别人打开,进去房间内,设施也不是当初我收拾的那样,明显是有人进去过,我当天也发现写字台中丢失了1000元,中介也知道这个事情。在盘点房屋内的设施时,发现中介将我家的组合柜、海尔变频冰箱、折叠沙发床、电视柜、餐桌、茶几、饮水机、有线电视机顶盒等物品全部搬离房间,且在交接时未恢复原状。我的房子出租给中介公司,是给租我房子的房客使用的,中介凭什么清空?于是我没有在交接单中签字,视同交接手续没有办理,我要求中介继续支付因逾期而导致的租金损失,并对损失的物品进行赔偿。 物品名称 金额 现金 1000 木质组合柜 5000 海尔变频冰箱 4000 折叠沙发床 2000 电视柜 800 餐桌 1000 茶几 500 饮水机 200 配电视遥控器 200 木质门(2个,大门、厕所门) 1500 防盗门 4000 厕所吊顶 800 吊灯(2个,主卧、餐厅) 1000 门锁(球锁,共4个) 320 隔断拆除后的房屋粉刷 5000 有线电视机顶盒及用户卡(歌华报价) 780 未完成交接手续造成的租金损失(按日租金计算) 合计: 2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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