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主题:北京奔驰C200变速箱及后SAM行车电脑质量严重问题 | |
投诉目标:北京奔驰 | 投 诉 人:宋先生 |
投诉时间:2014-05-06 | 投诉地区:辽宁省 |
致: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抄送:大连中星奔驰中南路4S店 本人于2008年9月在大连中星奔驰中南路4S店购买了一台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梅赛德斯-奔驰牌BJ7181A(C200)时尚款轿车,购置价为38.8万元(车牌号辽BLJ385)。该车自购置至今,一直在大连中星奔驰4S店按照规定里程和时间进行正规保养及检测,且该车无交通事故记录,除正常使用外从未受到其它外力破坏和干扰。 2012年5月,在该车使用时间仅为3年零8个月,行驶总里程仅为43000公里的情况下,该车的变速箱突然失灵。经对变速箱拆解后发现变速箱油品中有细微的金属碎屑,进一步排查后发现是变速箱某个金属密封件因质量缺陷导致磨损脱屑,产生的碎屑随变速箱油影响到了阀体和变扭器的正常工作,从而出现了变速箱故障。经过4S店和北京奔驰技术部的共同鉴定分析,给出维修建议是必须更换变扭器和阀体等主要部件。北奔给予的处理意见是,虽然确认该机械故障属于质量问题,但是因为已过了质保期,只能按照75%赔付。剩余的25%及4S店维修工时费合计RMB1.8万元必须由我本人支付。实事求是地说,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不得不更换变速箱所有部件,而北奔以过保为借口拒绝全额赔付,实在无法让消费者接受和信服。考虑到大连中星奔驰4S店在整个处理过程中给予的关注和支持,还有本人对奔驰品牌一如既往的信赖,我最终在万般无奈下选择了接受该处理意见。 但是祸不单行,更换变速箱事件仅仅过了一年多,前日2013年12月24日傍晚,我正常驾驶该车辆行驶在下班途中,仪表盘突然提示两侧转向灯雾灯等所有提示照明全部故障,同时大部分电气按钮及转向灯失灵,停车后遥控钥匙反应迟钝,后备箱无法开启,倒车灯不亮,天窗所有按键失效。昨日一早送至中星奔驰4S店检修,发现是后SAM故障。车辆送修时车辆状态良好,没有事故碰撞痕迹,整车及后SAM储存空间也没有进水迹象,所有连接线路完好,SAM故障显然是该部件质量缺陷造成的。4S店称SAM无法维修,只能更换,更换的总成本报价RMB1.3万元。 继该车2012年出现变速箱质量问题而不得不更换整个变速箱系统并由我本人承担部分损失后,现在又因为SAM质量问题导致该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且贵厂仍然以过保为由拒绝赔付。作为一名奔驰品牌的信赖者和消费者,我实在无法接受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频繁导致的车辆故障,同时我也担心在未更换SAM之前继续驾驶该车辆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我认为该车在变速箱及后SAM部件上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不能简单地推卸成超出正常使用寿命的理由,也不应以过保为由拒绝承担起一个国际知名品牌制造及销售商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这么多严重的质量问题,频繁出现在同一商品上,这是任何一个消费者都无法接受的。 我希望北京奔驰能够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分析导致该车辆SAM故障的真实原因。并尽快协调大连中星奔驰中南路4S店修复该车辆,并全额承担所有零部件、维修更换工时费及检测费等各项相关费用。 如贵厂仍以过保为由拒绝承担维修或更换此SAM的所有费用,我将向奔驰德国总部投诉,同时必将通过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质量万里行,所有地方及中央新闻媒体,微信微博及网络平台,以及任何对消费者权益密切关注的组织或个人,披露该车辆存在的严重质量缺陷,及北奔对质量缺陷推卸责任的回避态度。并将动用一切资源维护一名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还请贵厂尽快研究答复为盼! 2013年12月26日 以上投诉内容于去年12月26日通过大连中星奔驰提交给北京奔驰,可是北京奔驰不予理睬,拒绝解释拒绝维修更换,以过保为由推卸责任。实在令消费者失望,为了维护更多消费者权益,我特此通过质量万里行投诉北京奔驰这种产品质量严重缺陷,遇到问题推卸责任,让消费者不断蒙受经济损失的恶劣行径。希望质量万里行能够为消费者做主,披露北京奔驰所生产的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事实,并要求北京奔驰承担维修及因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带来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