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刚买回家没多久后就发现平面轴承损坏,去4S店检验,答复说没有问题,回家继续开着有问题的车。之后平面轴承问题升级更加严重,去4S复检,4S店承认部件损坏,但是以没有完全按照厂家要求在4S店定时包养为理由拒绝在正常保修期内索赔。(本人2/3的保养都是在4S店按时做了,只有一些小保养平时忙没顾上做) 一汽大众与4S店将“保修与保养”捆绑在一起,形成“不在车辆所属品牌的4s店做保养,就不提供保修服务”或“不定时做保养,就不负责保修”的违法消费者法的行业潜规则。 在这个过程中,厂家和4S店并没有任何电话或者书面形式的提醒,发生问题后就以产品保修手册上有说明为理由搪塞推脱责任,不可能每一个人都把说明书看得仔仔细细,这就是一个陷阱。如果这个规定对消费者来说这么重要,对厂家店家来说也这么关键,就应该在我买的合同里提及这个条款,让车主签名确认,这样子就不会出现任何的矛盾了。 目前汽车三包法已经实施,而这种现象绝对普遍存在,有法却没有人去遵守,想要投诉却感觉蝼蚁之力,无处伸张,只能抱着试一试运气的成分来315网站投诉,希望不要石沉大海,还消费者以尊严、还社会以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