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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驻马店市凤凰城商品房

2012-03-15 16:28:36    河南省    王女士    点击:

一、2009年9月,凤凰城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销售商品房,并以沙盘为背景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骗取消费者预付款数亿元。凤凰城在广告中宣称:凤凰城由12栋26层ART DECO风格高层组成,公司有 112.26平米、136.92平米等户型套房待售,工期两年零八个月(即2012年6月交房),业主可自由选择层高及户型,一层一户一价,欲购此房,需缴纳总房款的40%或全款。2009年10月份就交了四成的首付款135812。 二、凤凰城未批先建,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凤凰城于2011年8月26日取得土地使用证,2011年8月30取得土地规划许可证,2012年2月6日取得建筑许可证,2012年2月10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凤凰城早在2009年9月即向社会大肆宣传,并非法收取房屋预售款数亿元,受骗人员达数千户。这种未批先建、无证施工行为,严重违犯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依法严惩。 三、凤凰城擅自改变规划,视业主合法权益如儿戏,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凤凰城业已完成封顶的工程与2009年宣传时的楼盘设计规划及房屋结构大相径庭:每户面积平均增大了8个多平方;十二栋合并为六栋, 26层变为33层,三室二厅二卫改变为三室二厅一卫一杂物室,并将交房时间拖延至2014年6月30日,业主们在宣传广告和现场沙盘上所看到的十字路、商业街没了,应该享受的阳光没了,应当看到的风景没了,所有这些,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四、凤凰城态度蛮横,强买强卖,逼迫业主签订霸王合同。凤凰城在签订合同中只让业主签名按手印,合同全是空白项,一切都是在不公正、不平等的情况下签订的。最后连一份合同也没给业主,所签协议也被强行收走。凤凰城在交付现房遥遥无期的情况下,强制所有业主缴纳房屋维修金、燃气开口费(国家发改委2001年第585号文件规定把燃气开口费等26项收费列为违规收费,已明令禁止燃气开口费的收费。)并且交房时间有2012年6月延迟至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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