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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别克凯越HRV着火了

2010-03-07 13:17:50    上海市    陈女士    点击:

2007年2月我在上海安吉名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上海通用别克HRV 5座小轿车一辆,保修期间我按照销售时4S店给我的提示,质保期内一定要到4S店的售后服务部门进行保养与小修,否则会影响保修。为此从提车那一刻至保修期结束(2年内)均按4S店要求至名流4S店进行保养与修理汽车,在汽车16000公里时,我发觉车辆在行驶中闻到一股十分刺鼻的焦味,当时很害怕,便立即停车,就在紧急停车的瞬间我突然又发现车上有一个仪表灯亮了(发动机故障灯)起来,于是我赶紧熄火,打4S店的电话并按照他们的指示重新起动,并将车开到4S店进行修理。至此之后这样的故障数度发生(详见4S店报修记录)而且故障发生时均有不同程度焦味,店里的解释是汽油的问题没有关系的。当然对4S店维修后我还是很放心继续使用,因为我只能相信他们,就这样一直使用到事发。 今年春节我从上海驾车赴福建过节,于当月21日回沪,在途经浙江金华时我突然又闻到熟悉的焦味,继而故障灯和安全气囊灯都亮了起来,于是我赶紧停车,就在此时浓烟从车的中间部位冒了出来,幸而离油站不远,我赶紧向站里借了灭火器,在金华服务区协警和同车亲友奋力扑救后,才将火灭掉。现在店里检查结果说是三元催化器引起的燃烧,车子目前的公里数才43000多公里。我到店里交涉他们说过了两年质保期,一切费用自行承担。还说是汽油使用不当造成的,我的车子是公司配的,固定使用公司提供的中石化加油卡加油,不存在使用不好的油品。我向上海通用和店里多次交涉他们都不予理睬。我受到如此惊吓,他们没有给予任何的安慰,对于他们如此漠视生命我无法接受,只有求助于你们帮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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