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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上又见商品房

2010-07-05    《中国质量万里行》    刘畅    点击:

  ——浙江金华一公司以职工宿舍楼名义建商品房牟利

  在工业用地上盖商品房,是房地产业的潜规则之一。据悉,今年一季度全国共发现违法用地行为7661件,涉及土地面积3.1万亩。浙江金华又现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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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质量万里行

  文/图 本刊记者 刘畅

  近日,本刊接到浙江省金华市一退休职工举报,称浙江高峰新材料管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用地,其利用厂区内工业用地建造商品房,并以厂内职工名义对外出售谋利。5月18日,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赶赴金华市展开了相关调查。
  “名义上是职工宿舍楼,其实就是商品房”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高峰新材料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峰管业”)是浙江高峰控股集团的下设公司之一,创建于 2001年7月19日,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城北综合园区,占地面积105亩,其中建筑面积占地80余亩。据浙江高峰控股集团官网,高峰控股集团拥有固定资产近4.5亿元,涉及管道、房地产、燃气运营、商贸、水暖器材等多个领域。“以管道为第一产业,目前已是国家专业生产PE燃气管、PE给水管材管件、PP-R系列管材管件、PE-RT家装管、PVC排水管和水龙头等产品的强势企业。”
  5月19日,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来到金华市城北综合园区,找到了浙江高峰管业。在知情人指引下,记者在高峰管业厂房后面看到,所谓的“职工宿舍楼”楼高6层,共有4栋,周围已绿化完毕,配套设施完善。
  附近的居民对记者说,他们只知道这里是一个小区,并不知道是高峰管业的职工宿舍楼。
  4栋职工宿舍楼南北方向各两栋,李姓看门人对记者说,北边两栋的住户有一部分是高峰管业的职工,南边两栋大部分卖给了“外边的人”。
  知情人士透露,4栋职工宿舍楼总共有住房132套,约13000余平方米,2005年左右兴建。职工楼所用地是高峰管业的工业用地,名义上是给厂里职工修建的宿舍楼,实际上作为商品房对外出售。“名义上是职工宿舍楼,其实就是商品房,房屋的设计和建造完全按照商品房的标准。”这位知情人说,楼房的买主中,主要是厂里的亲属或老板的亲戚,也有婺城区的干部和公安局的个别干警,还有附近茶叶市场的茶商,只有一小部分是厂里的职工。
  “这里的房子老早就卖光了,现在已经有人打算往外卖二手房了。”附近的一名居民说。据记者了解,高峰管业职工宿舍楼附近的商品房,如“芙蓉花园”、“翠竹庭院”等几个楼盘的价位为每平方米4500元左右,而职工宿舍楼的售价只有每平方米3500元左右,便宜的原因是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不过,这个价钱和2005年初建时“每平方米售价1100元至1400元”相比,也可谓飙升了。
  知情者提供给记者的“职工宿舍房协议书”条款中显示:“不提供宿舍房土地证,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统一代办土地证手续。”
  “说实话,手续过几年才能办下来,就是没有手续,房子才便宜。你不买的话以后没有这种机会了。”职工宿舍楼里的一位住户自信地说。
  据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调查,业主买房时都需要签订一份“职工宿舍房协议书”——买房须以厂里职工的名义。在协议书上,购买者一栏中,都会签有厂里某一职工的名字,后边再加上买房者的名字,但此协议书上并没有加盖高峰管业的公章。协议书规定,付款方式分三期,签订合同时付购房总金额的45%;房屋封顶时付至总金额的90%;水电安装、内外粉刷完毕交付钥匙时,付清余款。
  副总经理承认是工业用地
  叶小姐是职工宿舍楼的业主之一,当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联系上她时,她表示,自己的房子已经装修完毕,不准备出售,但她姐姐在这里有一套房子想出手。
  叶小姐的房子在第四栋楼的二单元,六楼,对门就是她姐姐的房子。“总共97.8平方米,36万元。”叶小姐边领记者看房边说,姐姐做生意,平时不住这里,所以准备出售。记者注意到,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毛坯房,尚未装修。
  中国质量万里行记者向叶小姐表示担心:“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这房子以后会很麻烦。”叶小姐表示,这种担心没有必要,“这里住着区委领导,是高峰管业方面的老板半卖半送给他们的,两三年内,土地证和房产证就都能办下来”。
叶小姐说,她们姐妹俩的房子都是以厂里职工的名义购买的,如果房子转手,需要到厂里办理相关转让协议,“把协议上的名字改一下就可以了”。
  在高峰控股集团的办公楼里,记者找到了高峰管业副总经理姜宝钗。提到办理转让协议,姜说,当下不能办理,财务上的人出差了。记者问购买职工宿舍楼为什么不能办理房产证,姜宝钗回答:“现在是工业用地,不能办理,将来这里要开发的,(到时候)证就能办出来了。”
  金华市工商局官方网站显示,浙江高峰控股集团的法人代表是潘刚。知情人士透露,潘刚的父亲潘惠孙是金华市人大代表,现任浙江金华高峰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华市婺城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金华市竹马乡向家源村党支部书记等职务,而姜宝钗正是潘惠孙的妻子。
  在金华市国土资源局的办证服务大厅,土地登记科接待处的罗姓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产权单位私自变更土地用途是违规的。他说,变更土地用途将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须经当地政府部门同意,由相关部门审批。自然,工业用地也就不能办理土地证。
  记者明示,高峰管业的老板是市里的人大代表。“如果是这样的,那就是向上面打过报告的,不过肯定没有房产证的,工业用地需要转为建设用地后才可以办理规划审批手续。”这位工作人员说。
  记者查阅资料得知,工业用地,是指工业生产或与工业生产相配套的各种活动所占用的场地,包括车间用地、仓库用地、辅助用房用地及附属设施用房用地。而居住用地指用于建造居民居住用房所占用的土地,主要包括经济适用房用地、普通住宅用地和高档住宅用地。前者的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为50年,后者则为70年。
  “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是不能出售的。”罗姓工作人员强调,买高峰管业的宿舍职工楼风险很大。
金华市房管局企业客户办证中心,身着26号工牌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工业用地建职工宿舍楼,不能办理房产证。最好别买,这种房子在产权上是没有保证的。”
  国土局局长:出售职工宿舍楼违法
  5月21日,在金华市国土资源局,记者见到了局长蒋金红。提到高峰管业的职工宿舍楼,蒋回答:“这是工厂配套的设施。”
  记者问:职工宿舍楼能否对外出售?
  蒋金红:出售是违法的。
  记者接着问,楼房已建成并对外销售近六年了,怎么没有查处?
  蒋金红说,此前并不知道。
  对于高峰管业在浙江省金华市城北综合园区占地面积105亩,其中建筑面积占80余亩这一情况,蒋金红称,按照规定,职工宿舍楼面积不能超过厂区面积的7%。
  知情人透露,高峰管业职工宿舍楼的总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按照1.5的容积率计算,也有10亩以上的建筑面积,这远远超过了蒋说的规定。
  对于高峰管业副总经理姜宝钗“现在是工业用地,将来要开发”这一说法,蒋金红认为,即便是开发成商业地产,也要挂牌出售。因为按照国家的规定,所有的土地都需要走“招拍挂”的程序。没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就开始建设,没有销售许可证就开始销售,是典型的违法行为。
  “工业用地最便宜,所以就有人低价取得工业用地,然后打通关节改变土地用途来赚取暴利。”知情人透露,“仅高峰管业这4栋职工宿舍楼就可以获利1000多万元,偷税300多万元。”
  记者网络搜索发现,工业用地被“商业化”几已成为圈内的潜规则。就在5月4日,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在国土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依法严肃查处、公开挂牌督办的18起土地违法典型案件。而今年一季度共发现违法用地行为7661件,涉及土地面积3.1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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