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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化妆品曝出质量问题,你选对了吗?

2020-12-17    中国质量万里行    文/本刊记者 雷玄    点击:

  12月16-1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连续发布关于化妆品的5个公告,主要涉及检出禁用物质、不合格、假冒化妆品等方面。在儿童化妆品方面,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华上妇婴经营部售卖的标称为广州名露药业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默思卡森松花爽身粉的产品为假冒;标称为广州市淳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涯家山茶油宝宝滋养霜”菌落总数不合格。

  14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儿童化妆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公告》称,“青蛙王子”留样间设施有缺陷、“猫头鹰”生产车间日常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力芙生物”一个产品未按儿童标准备案且宣传防蚊功效……福建省26家涉及儿童化妆品生产的企业被检查出存在问题,对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该局将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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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根据化妆品咨询发布的《【洞察】2020年中国婴童护理市场五大趋势》,随着中国二胎政策全面放开、消费需求升级,婴童护理市场迎来一个快速增长的阶段。据考拉海购发布的数据显示,儿童彩妆消费同比去年增长了300%。并且,在今年5月,儿童化妆品的整体销售额增长超1200%。

  与一般化妆品相比,儿童化妆品生产各方面的标准更高。

  针对儿童化妆品,《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规定在原料、配方、生产过程、标签、使用方式和质量安全控制等方面,除满足正常的化妆品安全性要求外,还应满足相关特定的要求,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性。

  首个针对儿童化妆品的国家级规范为2013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指南》在配方设计、原料选择、安全风险评估、菌落总数、毒理学实验等方面均有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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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篇名为《如何科学选择儿童化妆品》的科普文章,详细介绍了婴幼儿在选择皮肤护理产品时应注意的事项和选择标准。

  有专家也提醒,在选购婴幼儿沐浴和护肤产品时,适宜选择弱酸性的洗护产品,沐浴频率和时间应根据个体需要,结合季节、环境,选择刺激性小、温和的沐浴及洗发产品,根据婴幼儿皮肤干燥程度、季节、环境等因素选择不同的润肤产品涂抹全身;

  在选购防晒产品时,应注意:6月龄以下不宜使用防晒产品,应当避免日光直射期外出(每日上午10点至下午2点)。需要外出的话,尽量以戴帽子、打伞、穿着浅色纯棉衣物等物理遮盖的方式防晒。6月龄以上至2岁的婴幼儿,仍然以衣物遮盖防晒为主,也可以使用日光防护系数10或延缓肌肤晒黑时间2-4倍以内的物理性防晒产品,以霜剂产品为宜。

  中国质量万里行提醒消费者,从合法渠道购买儿童化妆品,可以通过登录国家药监局网站或者手机客户端“化妆品监管 ”查询所购买化妆品的标签标识信息与其产品注册或者备案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产品质量存疑。同时,消费者应妥善保存产品,并检查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由于密闭不当导致污染等。若在使用儿童化妆品后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注意观察,如症状仍未改善,请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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